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为什么要进行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出质著作权财产权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依据《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因此,著作权质权只有登记后才得以设立,债权人才对折价、拍卖、变卖出质标的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地址等)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内容和保护期;(涉及作品的名称、出质著作权内容等)
5、质权担保的范围和期限;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需要提交材料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 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3、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的书面文件;
6、著作权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该著作权的授权合同;
7、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地价值评估报告;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领导审批→制作和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公告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办理时限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登记,并向出质人和质权人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六、哪些情形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1、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
5、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6、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七、登记机关撤销著作权质权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登记后发现有《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
2、根据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撤销的;
3、著作权质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4、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著作权人质权登记的;
5、其他应当撤销的。
八、注销质权登记申请
当发生下列情形,当事人可申请注销著作权质权登记:
1、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
2、主合同履行完毕;
3、质权人放弃质权;
4、质权实现等。
申请人注销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应当提交注销质权登记申请书、注销登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交回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登记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内办理完毕,并发放注销登记通知书。
九、软件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的费用
目前,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暂时不需缴纳登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