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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专利人才资助

一、主管部门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政策依据

《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

《关于申报2022年长宁区专利人才资助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获得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后,分别给予持证人所在单位1000/人、2500/人、4000/人的资助。

四、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五、申报条件

1、持证人获培训及获证时均在申请资助单位就职;

2、获证日为202158日(含)之后。

六、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持证人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5、抬头与申请资助单位名称一致的培训费用发票复印件。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