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一、主管部门
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
《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细则》(奉科〔2022〕1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时间
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28日
四、支持方式和条件
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支持经费 15 万元/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 25 万元/ 项,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资助资金一般分两期拨付,全部资金应于验收通过后全额付清。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重点支持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产业。
五、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企业主要条件:
1、职工总数不超过 300 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3000 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 总额不低于 30 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
( 二 ) 申请创新资金重点项目,企业主要条件:
1、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3000 万元至 2 亿元之间,已完成的 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20 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4%。
( 三 ) 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2、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国科发政〔2017〕115 号 )的有关要求,完成评价工作并获得入库编号。
六、申报材料
1、具有水印的奉贤区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或专项审计报告;
3、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
4、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5、相关附件资料(企业营业执照、2022年度财务报表、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