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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集成电路和新一代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促进集成电路和新一代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27号)、《浦东新区人工智能赋能经济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26号),我委组织实施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集成电路和新一代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其中,专题12356为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二条标准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及第三条标准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题4为新一代通信企业;专题7为符合条件的获得上海市级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的企业。

二、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专题1GZL-C01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购买IP

202111日-20211231日期间,购买IP开发高端芯片产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专题2GZL-C03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多项目晶圆(MPW))

1)在202111日-20211231日期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MPW)项目,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承接以上多项目晶圆(MPW)项目。

2)拥有产品的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

专题3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集成电路

1)在首次流片后两年内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2111日-2022731日。

2)拥有产品的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

专题4GZL-C05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新一代通信

1)支持企业开展新一代通信技术关键元器件、模组、设备的产业化,相关产品年度销售金额达到3000万元;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2111日-20211231日;拥有产品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2)培育新一代通信技术解决方案集成商,加速推进新一代通信技术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应用,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2111日-20211231日;拥有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专题5GZL-C06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IP授权服务)

202111日-20211231日期间,开展IP产品授权服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专题6GZL-C07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EDA软件购买)

202111日-20211231日期间,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集成电路企业。

专题7GZL-H01GZL-H02配套支持-市战新、市软集

对获得上海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和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的软件和电子信息类项目进行配套。要求在202111日-20211231日期间,项目验收后,给予一定配套奖励。

注:同一项目、产品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再予以支持;专题3、专题4根据项目情况,择优资助。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kjzx.pudong.gov.cn/)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29810时至202292316时。2022923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推荐意见由各片区管理局、镇于2022928- 3010:00-16:00统一报送至浦东新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学林路3613号楼4楼)。

五、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见附件1-7”)。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提交多个文件。

 

 附件:

附件1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购买IP)申报材料.docx
附件2、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多项目晶圆(MPW))申报材料.doc
附件34—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集成电路及新一代通信申报材料.doc
附件56—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IP授权服务+EDA软件购买)申报材料.docx
附件7、配套支持-市战新、市软集申报材料.doc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