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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骨干人才职称补贴

一、主管部门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金山区关于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金委办〔202217号)

《关于金山区骨干人才职称补贴(预申报)的通知》

三、申报对象

202011日起,在金山区非公企业首次受聘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且在职在岗的科技创新人才。

四、扶持政策

 对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给予两年内每月1000元资金支持,对受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给予两年内每月800元资金支持。

 本轮补贴期间为:20223-20242

 补贴期内,如与金山区内非公企业不再存续劳动关系,将取消剩余周期内的补贴发放;如与金山区内其他非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则重新申请。

五、申报期限

202263016:30

六、申报材料

1. 骨干人才职称补贴申请表;

2. 企业档案;

3. 企业营业执照;

4. 申请人证明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件(如属于海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人连续满一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至20223月);

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单位聘用职务证明材料;

申请人单位聘用合同;

申请人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