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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专精特新企业

一、主管部门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0]6号)

2023年度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申报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 万元的资助;对复核通过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5 万元的资助;对新认定的区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3 万元的资助;对复核通过的区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 万元的资助。

四、申报时间

2023612-2023623

五、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支机构除外);

2、申报单位需对长宁区域经济具有贡献。

(二)通用条件

1工商、税务关系注册在本区且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

3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标准至少一项;

4符合长宁区十四五期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相关要求;

5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三)专项标准

1专一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60%及以上,在行业细分领域内处于全市前十位或全国前三十位;近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精细化。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特色化。近2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或获得区级(含)以上质量奖、质量标杆企业等。

4、新颖化。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特征,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累计超过1000万元。

六、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4、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度税控财务报表,新设单位提供当年度税控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他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7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书和证明复印件。

2021年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拟扶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条款

项目名称

1

上海宝钢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宝武(常熟)领导力发展中心扩建项目

2

上海云思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基于数字孪生的智慧运行中心IOC平台

3

上海磐拓航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T1

4

上海百琪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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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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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海挚想科技有限公司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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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上海晓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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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虎博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区级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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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乐歌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区级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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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

区级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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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神州通誉软件(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区级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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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数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区级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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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翼健(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区级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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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上海若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区级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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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