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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2、授权日为202059日(含)之后的发明专利。

二、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5、市级资助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或费减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四、政策内容

市、区两级资助总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费总额的一半。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每件不超过3000元的资助;

2)获得美国、欧洲(包括欧洲专利局或欧洲单国)、韩国和日本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2万元资助;

3)经实审,获得其它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5000元支持。

对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对每项专利的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或组织。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401室)

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62401777

 

附件: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

2021528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