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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一、主管部门

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奉发改[2020]63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三、申报时间

202291—2022930

四、支持方式和条件

1、获得市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级支持资金1: 0. 5的比例安排区级配套资金。

2、获得市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待市引导资金首款下达后, 区、镇(开发区)分别按照各自负担部分的40%拨付首款,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款项。

3、未达到沪府规( 2018 ) 5号文件要求、总投资400万元以上、通过区评审小组评审的项目,给予区级支持资金。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获得区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区、镇(开发区)分别按照各自负担部分的40%拨付首款,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款项。

5、区引导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原则,由区、镇( 开发区)两级按照3 : 7的比例负担。

五、申报条件

1、区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项目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且原则上为202110月以后开始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3、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区引导资金根据国家、市、区相关政策导向,主要用于支持本区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重点支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科创服务。聚焦美丽健康、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支撑和服务平台,围绕创新链拓展服务链,促进科创服务专业精细和规模集成发展。

2、信息服务。加快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信息服务,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技术转移行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云计算综合服务,完善大数据资源配置和产业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平台。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和运维服务,鼓励发展高端软件和信息安全产业。

3、其他专业服务。大力发展金融保险、融资租赁、法律咨询、财务会计、人力资源、节能环保、广告设计、检测认证、总集成总承包、智能物流、快递等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专业服务品质和能级。

4、特色商业。持续繁荣夜间经济、首店经济、特色商业(街区、商圈)等新消费领域,引入国内外领先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地标性消费新项目,打造有特色、有品牌、有秩序的新生活集聚区。加快发展在线经济,大力扶持特色电商平台和电商集聚区,积极培育头部直播平台和直播基地建设。以互联网+”升级改造为重点,加快推动传统批发零售业向线上+线下+供应链深度融合的数字生活新消费模式。

5、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动精准医疗等新兴服务发展。鼓励创新型新药研发。积极发展智慧医疗,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水平,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鼓励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

4、以下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一是申报单位近三年存在重大信用问题。

二是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负。

三是项目总投资低于400万元。

四是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属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价和设计方案等规划类项目。

五是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情况。

六、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4、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5、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6、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8、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9、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10、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1、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12、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关于2019年奉贤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拟支持项目的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资助额度(万元)

1

翰博瑞强(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80

2

上海上芃电气有限公司

100

3

上海贤达美尔森过程设备有限公司

100

4

上海馥松食品有限公司

100

5

上海艾樱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