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众创空间建设
一、主管部门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委办发〔2020〕3号)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实施细则》(金科〔2020〕26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山区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1、对在本区建设并纳入管理体系的区级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资助,实际运营满一年后再给予10万元资助。
2、对纳入上海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市级部门的资助金额由区财政安排给予1:1资助金额配套。
3、对新增的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资助。
4、对区内的众创孵化载体开展年度服务绩效评估考核,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对考核优秀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考核良好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众创空间中,对考核优秀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四、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五、申报条件
1、运营管理机构须具有创新创业服务、创业投资和企业管理经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且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管理制度完善;
2、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创业团队和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的70%以上;
3、具有明确的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的专业发展方向,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10家,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企业占比不低于30%;
4、具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功能,为入驻对象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专业化服务,提供1-2个投融资案例;
5、申报企业正式运营不少于6个月,有较为明确的盈利模式,有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的运营机制,有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的工作机制等。
六、申报材料
1、金山区众创空间申请表;
2、金山区众创空间申请报告;
3、金山区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创业团队)登记表;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金到位证明;
5、孵化或服务场地证明(房产证、租赁协议、平面规划图等);
6、孵化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7、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8、入孵企业(创业团队)的入孵协议;
9、孵化器对外合作协议以及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和活动的证明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金山区众创空间建设项目拟立项建议名单
序号 | 空间名称 | 申报单位 | 主管单位 |
1 | 观畴谷众创空间 | 上海观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山阳镇 |
2020年度金山区众创空间建设立项名单
序号 | 空间名称 | 申报单位 | 主管单位 | 扶持额度 |
1 | 服务设计(双创)空间 | 上海荷之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吕巷镇 | 2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