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虹口区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0)>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0]13 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0]1 号)的要求,为鼓励我区的知识产权创造及保护,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精神,现就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的 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纳税在本区的独立法人;
(二)资助或奖励项目为 2020 年新授权或认定验收。
(三)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二、支持标准
(一)授权专利
1、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 5000 元奖励;
2、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
【奖励范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获得相应专利授权证书(以证书上授权公告日为准),申报单位为授权专利的第一权利人】
(二)马德里注册商标
通过马德里开展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件商标给予 2 万元的奖励。
【奖励范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获得的马德里商标注册证书(以证书上授权公告日为准)】
(三)“双真”承诺单位
对 2020 新认定的“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奖励范围:2020 年上海市“双真”承诺活动办公室的认定文件】
(四)知识产权创新项目
对新获得国家和上海市知识产权立项资助或奖励的项目, 经认定,按国家和市级资助或奖励的资金给予 1:1 配套资助,同一企业或园区按就高但不重复原则予以资助或奖励,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具体如下: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园区;
2、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3、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
4、其他由国家或市级知识产权部门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区级给予匹配的项目,且明确匹配比例或金额要求;
5、其他由区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并承诺匹配资助的项目。
【资助或奖励范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通过认定、验收(以通过认定、验收的文件日期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授权专利
1、虹口区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excel 表);
2、虹口区 2020 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助清单和汇总表(excel表),并提供电子版文件;
3、2020 年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
6、申请所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二)马德里注册商标、“双真”承诺单位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excel 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马德里商标注册证书、“双真”承诺办公室的认定文件等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
5、申请所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知识产权创新项目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excel 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立项项目材料复印件(包括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立项的证明文件、获得立项后签订的立项协议和任务书、国家或市级资助或奖励资金到账证明)
4、验收项目材料复印件(包括项目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国家或市级验收尾款以及前期资金的到账证明、前期区级匹配资金的到账证明)
5、信用承诺书;
6、申请所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一)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其中电子版文件 U 盘拷贝或发送至邮箱hkzscqs@163.com(以申请单位名称为邮件主题);
(二)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集中受理并初审,汇总后办理资金申请程序。
五、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0 日
每周一至周五 9:00-11:00、14:00-16:00
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将视为自主放弃扶持资金。
地 址: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所峨眉路 315 号 210 室
电 话:56520623、5652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