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登记
一、主管部门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管理办法》(浦科经委规〔2019〕4号)
《关于开展2023年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登记工作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序号 | 资质荣誉 | 政府委办 | 政策补贴 |
1 | 浦东新区创新性孵化器 | 浦东新区科经委 | 30-300万/年 |
2 | 浦东新区孵化基地 | 浦东新区人社 | 3000*新入驻企业数量/年 |
3 | 浦东新区文创园区 | 浦东新区文创办 | 20万 |
4 | 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 | 浦东新区科经委 | 30-300万/年 |
5 | 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 | 上海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 10万/年 |
6 |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展促进处 | 10万/年 |
7 | 上海市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含服务云开店) | 上海市经信委 | 10-50万/年 |
8 | 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 | 上海市科委 | 60万/年 |
9 | 上海市级文创园区 | 上海市文创办 | 50万/年 |
10 | 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 | 国家科技部 | |
11 | 国家级孵化器 | 国家科技部 | 80万 1、租赁收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孵化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
四、登记时间
常年受理,定期分批予以登记
五、登记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际缴纳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1000平米以上的孵化空间,正常运营半年以上。
2、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有明确的项目毕业或淘汰机制,有3人以上的专人管理团队。
3、自申请审核登记日起,具有1年以上可支配使用的孵化或服务场地,能为入驻创业企业或团队提供必需的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
4、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领域。
5、孵化场地内有5家以上注册在浦东并实地办公的在孵企业或创业团队。
6、具有专业化的资源生态圈和生态系统,有稳定合作的法务、财务、人力资源、投融资等专业服务机构,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为创业团队和在孵企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7、充分利用海外创新资源,与国际先进的孵化机构开展合作交流且卓有成效的优先登记。
六、登记材料
1、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登记申请表;
2、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登记申请报告;
3、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在孵企业(创业团队)登记表;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金到位证明;
5、孵化或服务场地证明(房产证、租赁协议、平面规划图等);
6、孵化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7、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8、入孵企业(创业团队)的入孵协议;
9、孵化器对外合作协议以及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和活动的证明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登记受理
常年受理,集中登记
1、受理和初审:在线填写申请表等材料;
2、现场核查:对通过初审的申请单位组织现场核查;
3、登记公示:将结果报区科经委并公示;
4、发文公布:将区科经委批准同意登记的创新型孵化器公示后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