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
一、主管部门
上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实施细则(2020版)》(沪自贸临管委〔2020〕201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服务业引导资金专项实施细则》(2020版)
《临港新片区2023年度第一批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时间
自2023年5月25日起开放申报,分批集中组织评审
四、扶持政策
专题一 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支持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方向技术产品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项目。重点支持新片区八大产业中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加强国产化能力、带动一批产业链上下游国产企业发展、代表国家体现国际竞争力的技术研发项目。
专题二 智能化建设示范应用
支持企业积极运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进行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示范应用项目。
专题三 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专题四 高端装备首台突破
支持临港新片区高端智能装备及关键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临港企业和用户开展联合研制并协同创新。
专题五 高科服务业
支持临港新片区生产性、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 重大问题研究等。
七、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二)项目申报单位已承担我委在研专项项目2项及以上者,原则上不得再申报;项目单位有我委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专项;每个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申报一个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除补贴类);对于有 2022年之前立项且到期尚未验收、或者已结题、或者已撤销的临港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企业,按照“同类不重复、从优扶持”的原则,予以有限支持;对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声明。
(三)项目已初步落实立项、规划、环评、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资金等实施条件。
(四)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符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实施细则(2020版)》(附件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服务业引导资金专项实施细则(2020版)》(附件2)和《临港新片区2023年度第一批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的要求。
2021年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服务业引导资金专项立项项目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上海临港大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临港生命蓝湾联合孵化平台 |
2 | 中云开源数据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基于链接开放数据的科创公共服务平台 |
3 | 第一太平洋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第一太平洋临港人工智能中心 |
4 | 上海众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智慧供应链 |
5 | 上海临港新兴产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临港新片区高端先进制造加工及服务平台 |
6 | 上海小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化互联网众包服务平台 |
2020年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服务业引导资金专项立项项目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都创(上海)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都创医药临床前新药研发服务及合作平台项目 |
2 | 上海临港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 均胜安全系统临港智能制造基地新增QA实验室平台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