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上海市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专利信息对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信息运用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推广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和《关于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与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专利工作基础好,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具有配套经费投入;
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园区)、已通过验收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需填写“上海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相关内容参考《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填写。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材料受理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和工作需要确定5家项目承担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的,服务机构须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报备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三、申报时间
申报书于2021年4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件(一式六份)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费保障
根据预算安排,我局对认定的专利导航项目承担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经费支持。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收回已拨付的财政经费。
附件:上海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5日
联 系 人:张燕山 联系电话:23110888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6室(邮编200125)
电子邮件:zys8207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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