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9〕2号)
《2020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项目指南》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推〔2020〕140号
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6日
建设类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建设类项目首次拨付支持金额的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尾款;
《2020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项目指南》,优先支持面向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自贸区新片区的信息化示范应用。
一、智慧城市建设
(一)促进民生服务智慧便捷
1.为老服务。面向家庭适老化提升的照护智能化系统及规模化应用示范;面向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养老服务及规模化应用示范。
2.市民教育。利用信息技术面向社区开展少儿课后看护、辅助教学及老年人等系统化培训;利用信息技术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评估、教学辅导等,为市民终身发展提供各类学习产品和工具。
3.社区服务。在社区开展电梯等设施监护、智能停车等便民服务以及创新社区自治共治模式的试点示范应用。
4.乡村振兴。利用信息技术打通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在农村“最后一公里”的示范应用;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示范应用。
5.医疗卫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多医院合作的专科重点疾病筛选筛查、智能诊断等的示范应用;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处方、远程开药等业务的互联网医院建设;在智能导诊、院区导航、线上复诊、在线支付、电子发票、药品配送、流转与监管等就医、助医方面的整合性示范应用。
6.文体旅游。在文体旅游领域运用信息技术提升艺术创作、运动竞技、产品营销、用户体验等方面创新能力;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文化、旅游、商贸等跨行业资源整合,推动服务内容和模式创新,提供一站式文旅出行服务。
(二)促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7.数字孪生城市。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信息模型、边缘计算等技术,数字化模拟城市要素资源,围绕设计、建造、运维等环节,实现相关数据的实时更新和高效处理,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示范性应用。
8.城市运行保障。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导航等技术在港口航运、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建筑工地管理、特种车辆管控、食品安全追溯、水电燃气供应保障等城市运行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
9.生态环境优化。加强对水、气、林、土等城市生态数据的感知研判,提升生态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形成区域性示范。在垃圾分类、河道治理、土壤养护、公厕管理等领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
(三)打造智慧城市“示范品牌”
10.智慧城市区域示范。在社区、村庄等智慧地标创建中成效突出、特色显著、具有推广复制价值的区域性示范。
二、大数据发展
(一)关键技术创新
1.关键技术创新。围绕研究多模态融合、异构体系架构等分布式计算技术,大规模分布式图计算技术,数智融合平台(智能化数据治理、智能化分析),批处理流处理一体化架构数据处理等大数据共性关键技术创新。
(二)数据平台建设
2.通用大数据基础平台。灵活拓展、广泛适配、安全可靠的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安全、可视化等通用型基础大数据平台,其中重点支持面向行业提供共性服务的大数据平台。平台主体部分应为自主创新研发,并可有效降低大数据应用开发和部署实施成本。
3.行业大数据平台。交通旅游、教育科研、医疗健康、能源服务等重点领域行业大数据平台,采集汇聚行业数据资源,以共享、交换、训练、测试等多种形式提供服务,支撑产品研发、算法验证、预测分析、检验检测、效能评估、风险识别等数字化创新业务开展。行业平台的结构化数据总量应达到TB级,或非结构化数据总量达到PB级。
4.大数据产业服务平台。汇聚大数据产业分析数据的公共服务平台,对行业整体、细分领域及应用领域的发展动态趋势深入分析,实现面向政府提供产业布局决策支撑、品牌培育等服务,面向企业提供策划咨询、资源对接等服务的综合支撑作用。
(三)重点领域应用
5.政企数据融合示范。公共开放数据和行业数据融合应用,特别是在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旅游、信用服务、普惠金融等领域融合应用深入,提升健康管理、交通疏导、智能征信、精准融资等方面示范成效突出的试点项目。该类项目应明确通过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获取的数据集内容和应用场景。
6.长三角数字一体化。长三角区域的环境、医疗、交通、航运等领域大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开展相关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大数据创新应用,实现长三角资源互惠、服务联动和业务协同,形成跨区域、广覆盖、高效益的大数据服务,支撑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7.自贸新片区数据创新服务。面向自贸区新片区建设跨境数据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应用。
1、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22年6月30日),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2、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3、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申报“大数据发展”创新示范应用类项目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一是数据来源明确,体现多源数据的融合应用,突出数据资源方面的挖掘利用;二是大数据应用效果明显,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创新社会治理,产业转型提升,科技创新等作用显著;三是项目应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和数据条件,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有引领性和示范性。
(一)智慧城市区域示范类项目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
2.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参见附件4);
3.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出具委托函,参见附件5);
4.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6);
5.法人证书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书;
6.项目建设成效的相关说明材料。
(二)其他项目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
2.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参见附件4);
3.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出具委托函,参见附件5);
4.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7);
5.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书;
6.非财政全额拨款的申报单位需提供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暂不能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证书;
8.如有合作单位,还需提供合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函;
9.区级预算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需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10.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 附件:【 1.2020年度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支持项目指南】
· 附件:【 2.市经济信息化委“一网通办”专项资金企业用户服务操作说明】
· 附件:【 3.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说明】
· 附件:【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 附件:【 5.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
· 附件:【 6.上海市智慧社区和智慧村庄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 附件:【 7.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2020年第二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拟支持单位
上海点甜农业专业合作社 | 上海交响乐团 |
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临港现代物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天地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天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上海市胸科医院 | 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亿微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发展)拟支持单位
上海伟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新金桥养老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弘衍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谷柏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合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国兴农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儿童医院 |
上海宽带技术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 |
上海一机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城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中和软件有限公司 | 上海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 上海澳马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联陆智能交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金桥再生资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蜜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游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棕榈电脑系统有限公司 | 上海赛可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
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 | 上海华东电信研究院 |
上海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 | 上海临港智能网联汽车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