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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

 

一、主管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91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制〔2020245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标准

1、对首台突破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首台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30%。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0-3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对示范应用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其高端智能装备及系统集成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资金拨付

1、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首台装备突破和示范应用项目。项目立项后,首次拨付支持金额的50%;项目评估后,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拨付相应后续资金。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协议约定方式拨付。

四、申报时间

202042310:00-522

五、支持范围

支持本市研制单位形成销售合同的首台突破类项目。同批签订合同原则要求研制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不超过3个,合同之间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半年,且签订日期应在201941日及以后。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装备研制的相应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

(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四)已承担本专项项目且未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验收的单位(包括已提交延期申请),不予申报本年度项目。

 其他具体要求及条件参照《实施细则》规定。

七、申报材料

2020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申请表》

2020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申请书》

八、项目验收

(一)项目打分分值高于80分(包括)的,则视为验收合格,核拨全额专项资金尾款;

(二)项目打分分值60分(包括)至80分之间的,则视为验收基本合格,依情况核拨50%专项资金尾款;

(三)项目打分分值低于60分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不予拨付专项资金尾款,依情况收回已拨专项资金。

 

·       附件:【 1.2020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指南 

·       附件:【 2.2020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汇总表

 

·       附件1

2020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指南

 

一、高端智能制造装备

1、智能机器人。人机协作、柔性制造等工业机器人;洁净、防爆、极端环境应用的特种工业机器人;医疗健康、康复陪护、智能型公共服务、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末端执行器、机器视觉部件等核心基础零部件。

2、增材制造装备。金属、非金属、生物及医疗个性化、建筑打印等增材制造装备;高光束质量激光器、高品质电子枪、大功率激光扫描振镜、动态聚焦镜等精密光学器件、阵列式高精度喷嘴/喷头等核心基础零部件。

3、高档数控机床及智能加工设备。高档数控磨床、复合磨削中心、高速精密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数控装备、自动钻铆装备等。伺服驱动部件、高速精密轴承、主轴及丝杠等核心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系统;焊接、雕刻切割、镭射打标、钻孔、立体光刻等激光加工设备;高端大型多向模锻压机。

4、智能仪器仪表及控制系统。超高温温度和压力、高端应变式、精密位置、化学生物、温度、视觉、多参数复合等智能传感器;智能测量、调节、性能试验等智能仪器仪表,在线分析、监测、色谱仪等专用仪器仪表;各类先进泵阀;分散型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系统、嵌入式专用控制系统、非量化自平衡调节系统等。

5、智能检测和装配装备。数字化非接触精密测量、在线无损检测装备;可视化柔性装配装备;激光跟踪测量、柔性可重构工装的对接与装配装备;智能化高效率强度与疲劳寿命测试与分析装备;全生命周期健康检测诊断装备;基于大数据的在线故障诊断与分析装备等。

6、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自动导引系统(AGVLGV等)、智能分拣包装系统、智能悬挂输送系统、智能仓库系统、港口堆场智能作业系统、港口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等;轻型高速堆垛机、超高超重型堆垛机。

7、智能制造成套装备。集成机器人、数控机床、专用加工装备等硬件和软件,主要应用于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信息、应急防疫物资等行业的智能制造成套装备。

二、高端能源装备

1、燃气轮机。F级、H级及以上重型燃气轮机;先进中小型燃气轮机;热通道部件、燃烧室、燃烧器、透平叶片等关键部件。

2、先进核电装备。蒸汽发生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压力容器、关键泵阀等先进核能系统关键设备;仪控系统;乏燃料处理关键设备。

3、大型风电装备。6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力发电机组、3MW及以上等级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

4、智能电网关键装备。智能型大型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力电子功率器件、智能输配电设备、先进储能电池及系统、智能电网相关控制设备等。

5、高效清洁大容量火电设备。600℃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关键设备;1000MW级超超临界超低背压燃煤发电机组及关键设备。

6、太阳能发电核心装备。低耗能硅棒、硅锭生产设备;先进高效硅片生产设备;晶硅及薄膜高光效电池生产设备及关键部件;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及关键部件等。

三、高端成套装备

1、高端医疗装备。医学影像设备、超声诊疗设备、新型检验设备、体外诊断设备等先进诊断装备;激光治疗设备、CT-MR手术导航设备、高端治疗呼吸机等先进治疗设备;移动医疗设备;高端康复辅助设备;植(介)入器械;医用机器人以及CT用高能X射线球管、平板探测器等关键零部件。 

2、微电子和光电子装备。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前端和后端生产核心及工艺装备;MEMS和新型传感器生产核心及工艺装备;LED芯片和III-V半导体器件生产核心及工艺装备。

3、轨道交通装备。城市轨道地铁、轻轨车辆、现代有轨电车;新一代大功率交流传动机车、高速动车组制动系统;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

4、高端工程机械。高端掘进机械、工程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桩工机械等装备。

5、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及治理、水污染排放控制及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土壤修复等新型环保装备;高效机电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装备;电子类、冶金类等废弃物综合利用装备。

6、研发和测试装备。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等领域研发、试验、测试装备及系统。

7、农机装备。智能农机、农用智能机器人、农用无人机、设施农业智能控制系统等。

8、应急救援装备。安防救援机器人;环境、地质监测用智能装备;消防、救援等特种车辆。

9、冰雪装备。推雪车、多功能除雪车等应急救援装备;数控冰刀磨床、数控雪板磨床等维护保障装备;等速肌力测试训练系统、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康复装备。

四、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

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子控制、电动转向、电动制动、燃料电池、离心式空压机、储氢装置等高性能关键部件及系统;动力电池回收、重组、拆解等装备。

2、智能网联汽车。机器视觉、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高精度定位、V2X通信终端、多类别传感器融合等先进感知系统;中央域控制器、车载多核智能计算硬件等智能决策系统;智能座舱、线控转向、线控制动等高性能控制执行系统。

2020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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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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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