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
一、主管部门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16]128号)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沪浦科[2016]61号)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2020年度申报指南》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扶持政策:
根据年度考评情况,择优给予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贴。本类资助同一企业最多只能获得3次。
四、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24日
五、申报对象及条件
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
(2)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占营业收入的1.5%及以上;
(3)企业成立时间为2010年1月1日及以后(生物医药企业成立时间为2005年1月1日及以后)。
2、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专项。
3、申报企业在新区相关征信、监管平台中的信用、风险等评定等级为C级以上。
六、考核指标
具体考评上年度的如下事项:企业经营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知识产权情况;人才引进情况;获得经省级以上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情况。
七、材料清单:
1、项目申请表;
2、上年度末期的电子缴税证明;
3、2018年度、2019年度在税务系统上的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截图(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页面,要求以上截图界面要全屏且清晰);
4、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6、上年度获得的一类专利证明(包括获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获授权的国际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需提供时间为2019年度的授权证书);
7、上年度获得的二类专利证明(指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需提供时间为2019年度的软件著作权标记(版权标记)证书);
8、上年度获得风险投资的证明材料(2019年获得经省级以上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账证明,工商登记股权变更等);
9、上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2019年度新引进国家、上海市级、浦东海外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包括人才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
2020年度浦东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项目拟立项名单
2019年度浦东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项目拟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