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的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在建项目。
二、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信息表及相关附件纸质版(胶装)、电子版各1份。
三、 时间节点:请各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于2月26日前正式行文(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综合大楼B325),文中应承诺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比例。
联系人:赵小红 69989709
邮箱: zhaoxiaohong1@jiading.gov.cn
附件:
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3、项目申请表
4、信息表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