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沪科〔2024〕411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沪科规〔2023〕12号),市科委组织全市36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发布。
“浦软孵化器”(上海浦东软件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优秀”,“COCOSPACE康桥创新中心(临港AI产研院)”(上海研可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等6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优良”,“孙桥现代农业国际孵化器”(上海新司陆现代农业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9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合格”,“加佳孵化器”(尚济创业孵化器(上海)有限公司)等13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紫竹ET空间”(上海紫竹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32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优秀”,“陆家嘴新兴金融产业园”(百咖(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48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优良”,“张江创业工坊”(上海熙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64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合格”,“力贺邦众创空间”(上海力贺邦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13家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具体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与“优良”的载体予以经费支持,合计3625.16万元。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载体,需限期整改并向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如整改不达标、连续2年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将取消纳入本市培育体系载体的资格。
希望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载体的指导和支持。希望各载体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发挥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相关附件】
【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