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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张江高新区静安园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静安园各企业: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沪张江高新管委〔2024〕2号)的有关要求,凡注册地在静安园内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火炬统计年报工作。现将张江高新区静安园(以下简称“静安园”)开展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填报对象   

(1)注册地在静安园内,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非高新技术企业:(1)工业企业;(2)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3)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4)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5)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6)“十三五”以来享受张江高新区政策的企业。

(2)静安园范围内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3)高新技术企业不需要重复填报。

02、填报方式

网上填报可登陆上海科创办(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s://kcb.sh.gov.cn/ 中“网上办事”-“火炬统计”栏目,或直接进入填报网址:https://hjtj.kcb.sh.gov.cn/user/login.do,根据网页提示注册后填报。已有预设账号的企业使用初始密码Hjtj@2022登陆。

03、填报要求

所有填报单位需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

网上提交、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报表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 章封面上传系统。

04、填报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扫描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

05、分园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静安园管委会办公室地址: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803室

联系人:刘斯佳、王凡

电话:56205029、56205030

网上邮件咨询:zjsfqtorch@126.com,

企业在填报过程中的问题,建议请尽量截屏后发送邮件,邮件内容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所属分园、问题及截图。

06、其他注意事项

1、今年企业统计年报继续和张江政策挂钩,请各企业务必重视。

2、数据校验:根据火炬中心要求,对填报数据实施校验。企业填报过程中,校验显示“错误”的信息,需修改后方能提交;显示“警告”的信息,需逐条说明原因。所有错误校验通过才能提交成功。

3、其他:(1)所有填报数据取整数,不保留小数;

(2)进出口的数据为“千元人民币”,外企注册资金需换算成千元人民币;

(3)特别注意填报的单位“千元”,不是“元”也不是“万元”;

(4)行业代码、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要确保填写准确。行业代码使用2017版的新代码表。

(5)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填写范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收2000万元以上),或者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及以上的非工业企业。其余企业不用填写。填写该指标时,请注意换算公式。

07、静安园范围

根据《关于同意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调整的批复》(沪科创办[2021]135号)文件,静安园总面积17.75平方公里,具体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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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张江高新区静安园范围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