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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开展2023年“四绿”单位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镇(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64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384号)公布的绿色制造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第五批)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305号)公布的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依据《金山区关于深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金经委规〔2023〕2号),现对金山区获评单位予以奖励。先前已拨付市级“四绿”单位奖励资金的,本次予以补差。

请有关单位按照申报项目填写《金山区“四绿”单位资金奖励申请表》(附件1)、《金山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资金奖励申请表》(附件2),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所属镇(园区)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于2024年3月8日前提交至区经委。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区经委节能环保科-阮振,联系电话:57921104)

附件材料:
金山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资金奖励申请表(模板).docx
金山区“四绿”单位资金奖励申请表(模板).docx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