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浦东新区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政策2022年度资格认定结果(第四批)的通知
浦科经委〔2024〕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办法》(浦科经委规〔2022〕2号)规定,符合《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企业、经认定的各级企业研发机构、承担国家及上海市重大项目的企业,可享受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政策。企业资格审核由各管理局(管委会)、镇政府初审后,由区科经委组织审核。
依据认定条件,在你单位初审后,经审核,批准上海卫星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1家企业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政策资格认定。认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请根据实施细则及财政扶持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向企业出具《浦东新区财政扶持资格通知书》。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资格认定企业名单 (第四批)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定类型 | 户管单位 | 备注 |
1 | 上海卫星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经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区级企业研发机构(国家级) | 张江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