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23年纳入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载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沪科规〔2023〕12号)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经自主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拟将相关载体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现将载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上海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沪科规〔2023〕4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投诉举报电话:6358444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21-12345
业务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1. 2023年拟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pdf
2. 2023年拟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众创空间名单.pdf
2023年拟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2023年拟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众创空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