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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虹商务〔2023〕13号

各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虹商务规〔2022〕5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除外)。

二、评价材料

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度、2022年度工作总结(附件1);

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其他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所获各类资质、品牌、行业标准制定、奖项等)。

附件材料可登陆邮箱hkswwxz@126.com自行下载,登录密码123456abc。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装订成册(盖骑缝章)提交至虹口区商务委员会(飞虹路518号13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kswwcyk@126.com。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评价工作的,应向虹口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的视作评价不合格。

联系人:郑老师 25658349

附件:

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虹商务【2023】13号附件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doc

虹商务【2023】13号附件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doc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