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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1.在松江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信用状况良好的工业企业。
2.企业于2022年首次达到为规模以上。

(二)支持标准
1.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2022年产值同比增速不超过20%的,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
2.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2022年产值同比增速超过20%的,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松江区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直接打印);
2.街镇(经开区)出具的初审意见表;
3.企业信用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该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法人一证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所有附件材料,经街镇(经开区)初审通过后报区经委。
2.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后,将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经济运行科。纸质材料可直接从申报网站打印,一式两份,需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青 程阳 37737311 37737313
地 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5室
邮 箱:sjjwjjyxk@126.com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