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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宝山区配套工作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配套2022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首款)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主体

获得2022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首款的项目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3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当是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

2、申报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通过2022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评审且获得市级首款的项目;

4、提交获市级资金拨付的有关凭证(银行电子凭单等)。

四、申报方式及审核程序

1、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文旅局通过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2、申报网址: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在政策专栏中选择XI条目(编号XI-1-1)进行申报。

3、评审方式: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文旅局按照简易程序开展审核。

五、本通知内容由区文旅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区文创办 李灏  33796613

附件:企业承诺书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16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