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400 004 5158

关于开展金山区2023年度第一批改制上市培育企业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帮助企业壮大发展,做好金山区2023年度第一批改制上市培育企业库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条件要求

1.企业合法存续、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已制定上市或进入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系统挂牌工作计划,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与辅导机构签署上市或挂牌辅导协议;

2.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的日常经营中,在环保、规划土地、财政、税务、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方面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上市后备企业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近一年内无各类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的;

3.企业符合上市、挂牌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市“专精特新”企业、市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型含量高的企业、绩效评价A类企业优先;

5.其他必须的条件。

(二)限制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入库企业,一经确定,取消其资格:

1.在申请或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企业需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s://jqfwy.jinshanqu.net,以下简称“云平台”),完成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填报。

2.申报材料:企业须上传金山区改制上市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完税证明、与辅导机构签署上市或挂牌辅导协议等材料。其中申请表须上传两份,一份可编辑版,一份盖章扫描版。

3.申报时间:企业须在2023年3月27日(周一)前完成网上申报。

三、工作要求

1.各街镇(园区)及相关单位应及时登录云平台,对企业入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明确支持理由,并网上下载各申报企业提供的可编辑版入库申请表(附件1),由各街镇(园区)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在金山区改制上市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和金山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汇总表(附件2)上签字并盖章。于2023年4月6日(周四)下班前将申请表材料上传至云平台,将汇总表通过政务邮箱发送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对于已迁出、已注销和有违规违法等情况的培育库现有企业,请各街镇(园区)及相关单位进行梳理并作退库处理,标明退库理由,并在金山区改制上市培育库退库汇总表(附件3)上签字并盖章。于2023年4月6日(周四)下班前通过政务邮箱发送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赵忻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忻怡     电话:57921750

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区政府1号楼1126室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材料:
附件1:金山区改制上市培育库入库申请表.xlsx
附件2:金山区改制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申报工作汇总表.xlsx
附件3:金山区改制上市培育库退库汇总表.xlsx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