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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文旅发〔2023〕7号

本市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号)要求,开展本市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面向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领域,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提交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三)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截止时间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日,以邮戳或快递发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邮编:200003

联系人:何潇 021-23118309

电子邮箱:wljxxkj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2.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8日

相关附件

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doc

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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