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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企业申报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产业载体的发展能级,根据《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考核评估及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松江区企业申报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相关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当是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

2.申报企业应为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的实际运营和管理单位;

3.申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在考核评估及认定过程中应在线(市文创办官网地址: www.shccio.com,点击“进入办事大厅”)提交以下材料,并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业主单位申报应提供房地产权证;运营管理单位申报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业主的房地产权证;

5.入驻企业清单;

6.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以上1、5为原件加盖公章,2-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1-5申报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成册。6为申报主体所属街镇出具原件,单独提交。

三、申报时间节点

各园区、楼宇或空间登录文创园区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线上提交并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松江区文创办,请专人上门报送,勿使用快递或邮寄。

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7

区文创办联系人:

邢思同 37737067

市文创办联系人:

夏良驹 18301960781

黄佳宁 13701673789

系统技术负责人:

冯老师 15850275801

附件:

1.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管理办法

2.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考核评估及认定申请表

3.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楼宇评估及认定申请表

4.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空间评估及认定申请表

5.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6.申报操作手册

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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