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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山区关于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复核通知


各街镇(园区):

为落实《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2〕776号)要求,现将本区组织推荐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申报企业请按附件5要求,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佐证材料至注册地所在的街镇(园区)。企业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jqfwy.jinshanqu.net)在线填写申报。企业所在镇(园区)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区经委推荐。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完成自评(参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要求),同时,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jqfwy.jinshanqu.net)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报送至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街镇(园区)汇总盖章后上报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须签章齐全且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纸质材料和《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同步报送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2019年申报(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本次复核。企业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jqfwy.jinshanqu.net)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在线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包括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和《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同步报送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请复核的企业,不需作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申报。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应在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jqfwy.jinshanqu.net)在线填写2022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含佐证材料)、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于11月20日前将电子材料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一份),并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胶装,浅蓝色封面),申请书和佐证材料需在封面用印并盖骑缝章,报送至所在街镇(园区),过期不予受理。

(二)街镇(园区)审核报送。请各街镇(园区)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根据申报条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于11月24日下班前将企业的电子材料(以企业名命名文件夹,一企业一文件夹,汇总后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加盖各街镇(园区)公章的2022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报区经委,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各街镇(园区)工作联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2022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6.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7.申报流程图

8.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9.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1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标准

11.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联系人(金山区经委): 何红玉  赵忻怡

联系地址: 金山大道2000号1号楼1126室

联系电话:57921750

附件材料: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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