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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开展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

按照《嘉定区关于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嘉经规[2021]6号,以下简称《政策》)和《嘉定区关于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嘉经[2022]19号,以下简称《指南》)的文件要求,现进行2022年嘉定区关于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嘉定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汽车“新四化”相关企业或机构。

2、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政策》的要求,其他具体要求及条件参照《指南》规定。

二、申报材料

1、嘉定区关于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申报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照《指南》中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单位准备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各街镇;各街镇汇总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意见函,连同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经委。

四、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2月7日。

各街镇汇总后,连同出具意见函于12月9日下班前报送至区经委汽车产业科,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五、联系方式

部    门:嘉定区经委 汽车产业科

联 系 人:田野 姚金悦

联系电话:69989922

通讯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C207室                

附件1:《嘉定区关于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附件2:《嘉定区关于持续推动汽车“新四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附件3:政策申请表及承诺书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申报通知及附件.zip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