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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规〔2020〕9号)的规定,现启动2022年度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申报认定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在2022年11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11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市商务委,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宋欣平,23110707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申报表

3.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项目申报表

附件下载:

01 关于印发《上海服贸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02 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03 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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