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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徐汇区创新基地房屋租金减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徐汇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徐府发规〔2022〕2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鼓励引导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房屋租金减免”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上海市和徐汇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各类非国有房屋载体的经营管理主体。

二、减免对象

最终签约承租非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相关标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非国有房屋是指国有和集体资产之外的房屋载体。

三、支持标准

载体经营管理主体参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政策,向最终承租合法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6个月(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内)房屋租金减免的,区科委按照《徐汇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补贴。

减租免租支持不得重复享受,同一物业载体只受理一次租金减免补贴。对于承租非国有房屋再租给小微企业的载体,如享受业主房租金减免,则不予以补贴。

四、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租金减免补贴申请表。

2、申报主体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申请主体为业主单位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申请主体为经营管理主体的另须提交运营管理服务的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

3、获房租减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上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租房协议、减免房租的证明确认文件(租金减免协议、获减免房租单位的确认书等)。

4、租金减免明细表、未减免月份的房租发票和银行流水。

5、其它需要补充材料。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1、载体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止。

2、符合条件的载体请通过快递方式向区科委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快递地址:南宁路96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科委后台,电话:64698264。 

六、相关说明

1、对既适用上级机关相关扶持规定,又适用本政策的,一律优先执行上级政策。本政策与区级其他各项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项目申报单位有义务接受政府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及审计审查,承诺所提交材料确保合法、真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追究项目单位及相关联企业的责任,取消扶持资格,收回已拨付资金,诚信情况记录纳入徐汇区信用评价体系。

3、徐汇区科委保留对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徐汇区科委双创服务科

64692593

徐汇区科委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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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租金减免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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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