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普陀区商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普商务规范〔2021〕5号)要求,为支持我区商业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陀区商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以及为区域经济发展、商业创新等方面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机构。
二、扶持范围
1.积极引进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国际一线品牌、特色品牌或“特色小店”,并在普陀设立旗舰店、全国或上海首店等的商业载体(商场、园区、特色街区、社区等);
2.新获得“上海新品集聚地”“上海特色商业街”“上海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等相关市级及以上奖项的商业企业;
3.“夜间经济”发展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积极参与夜间延时运营的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等。
三、扶持方式
对《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规定范围内的事项、荣誉等给予资助、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B类及以上资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引进行业内细分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国际一线品牌、特色品牌或首店,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应名单;引进“特色小店”,需提供市级及以上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5.相关合同证明(租赁合同、项目合同等)
6.《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2)及成功上传至“信用普陀”截图;
7.其他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完整申报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在前,材料及附件按顺序排列,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申报材料电子版,需统一盖章扫描件(PDF版本);
3.将申报材料《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扫描成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https://yzt.sheca.com/oauth2.0/login.jsp)。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1.企业递交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受理方式:各申报企业须在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递送至企业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各投促分中心信息如下:
受理单位 | 受理范围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长寿投促中心 | 长寿路街道、曹杨新村街道、宜川路街道 | 花溪路430号 | 黄海荣 | 52920057 |
长风投促中心 | 长风街道 | 云岭东路89号307室 | 董敏 | 62237998-3103 |
真如投促中心 | 甘泉街道、石泉街道、万里街道、真如镇街道 | 铜川路568号2楼 | 高琪 | 22851953 |
长征投促中心 | 长征镇 | 梅川路1255号北楼806室 | 喻承志 | 52586018 |
桃浦投促中心 | 桃浦镇 | 武威路789号206室 | 仇天宇 | 62505432 |
3.区商务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雪晴、肖蓉
联系电话:52564588-7016、7027
邮箱:dingxq2022@163.com
六、附则
1.扶持对象应接受本政策评审小组及相关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各投促中心将配合评审小组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扶持对象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经查实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市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2.同类项目已获得本区政府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3.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4.本《申报指南》由区商务委负责解释。
附件1: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资金申请表
附件2: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请扫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