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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助企纾困政策专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临港新片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有关租金补贴专项扶持政策,现开展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助企纾困政策专项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国有房屋业主、经营管理主体租金减免扶持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且上述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小微企业给予最高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

(二)申报途径

途径一: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newportal.lgxc.gov.cn/lgxpq/#/login),选择“新片区管委会促进经济发展财政服务”模块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助企纾困专项补贴”进行申报。

途径二: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https://p.lgxc.gov.cn/portal/#/),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助企纾困专项补贴”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需在线填报基础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减免企业清单(附件1);

(4)租房合同;

(5)承租企业往期租金支付凭证(银行回单);

(6)租金减免确认函;

(7)租户2022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注:要包含申报基础信息表信息)

(8)承诺书(附件2);

(9)其他相关材料。

其中,(4)-(7)以租户为单位归档并按照(3)减免企业清单顺序排列。

(四)注意事项

此项租金减免扶持为一次性补贴,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作为扶持申报主体,应在所有承租企业减免期结束后一次性提出补贴申请。

二、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租金、改建、设备购置及信息系统建设补贴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的重点国际贸易分拨中心企业,企业2022年上半年企业进出口总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且同比实现增长。

(二)申报途径

途径一: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newportal.lgxc.gov.cn/lgxpq/#/login),选择“新片区管委会促进经济发展财政服务”模块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助企纾困专项补贴”进行申报。

途径二: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https://p.lgxc.gov.cn/portal/#/),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助企纾困专项补贴”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在线填报基础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季度进出口数据(2021年1季度至2022年2季度);

(4)租赁合同;

(5)租金支付凭证(银行回单)及发票(2022年1月至6月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租金);

(6)申请事项情况报告(介绍企业改建、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情况并附费用清单、付款凭证及发票)

(7)承诺书(附件2);

(8)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4)-(6)企业根据实际申报需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协议企业仓储租金补贴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符合关于高能级航运、新业态创新发展或其它专项产业发展方向,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签定“一企一册”协议,且符合协议适用条件。

(二)申报途径

途径一: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newportal.lgxc.gov.cn/lgxpq/#/login),选择“新片区管委会促进经济发展财政服务”模块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助企纾困专项补贴”进行申报。

途径二: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https://p.lgxc.gov.cn/portal/#/),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助企纾困专项补贴”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在线填报基础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合作协议;

(4)租赁合同;

(5)租金支付凭证(银行回单)及发票(截至2021年12月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租金);

(6)园区、业主租金收款证明(银行回单);

(7)承诺书(附件2);

(8)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17时起系统关闭)。

五、审核程序

企业在规定期限进行申报,临港管委会综保处(航运处)初审、临港管委会财政处复审。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综保处咨询电话:68280307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软件公司:60336595 

附件1:减免企业清单

附件2:承诺书

特殊综合保税区处(航运处)

2022年9月15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