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松江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双向融合发展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两业融合)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水平后,由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的必然产物,具有主体多元、路径多样等显著特征。为坚持松江两业融合试点工作的市场驱动性,发挥企业主导作用,根据《松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双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松府办〔2021〕66号)《松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松发改字〔2021〕125号)等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两业融合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由揭榜企业或园区作为两业融合试点主导力量,松江区发展改革委作为项目发榜方,聚焦制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关键难点问题,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探索和研究,探索所在行业两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
揭榜方所申报项目所属行业应符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6+X”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6+X产业)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云端运算解决方案、5G通讯技术、智能穿戴)、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大尺寸硅片、图像芯片、光刻浸润、封装测试)、生物医药(生物医用材料、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药研发)、新材料(光电信息材料、集成电路材料、前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氢能燃料电池)、智慧安防(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防盗报警、安全监测平台、智能家居)、检验检测(质量、标准、计量等体系和能力)及其他对松江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领域。
二、发榜和揭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揭榜方要求
两业融合试点园区: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30%以上,园区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主导产业骨干企业营业收入占比50%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企业总数达10%以上,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产业园区,经认定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营运维护、培训、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在20%以上,R&D经费支出占比4.5%以上的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等,经认定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发榜方向
1.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大力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服务,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应用,实现数据跨系统采集、传输、分析、应用,优化生产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
2.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以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应用平台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支撑,推动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连接,完善协同应用生态,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服务体系。
3.推广柔性化定制。通过体验互动、在线设计等方式,增强定制设计能力,加强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管理,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定制和按需灵活生产。
4.发展共享生产平台。鼓励资源富集企业面向社会开放产品开发、制造、物流配送等资源,提供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等服务,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
5.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支持设计、制造、施工等领域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延伸链条,发展咨询设计、制造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一揽子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6.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企业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应答中心、追溯体系等方式,提供远程运维、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等在线服务,发展产品再制造、再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价值最大化。
7.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信息、物料、资金、产品等配置流通效率,推动设计、采购、制造、销售、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8.发展服务衍生制造。鼓励电商、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等服务企业,发挥大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
9.发展工业文化旅游。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企业、园区、基地等,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开发集生产展示、观光体验、教育科普等于一体的旅游产品,厚植工业文化,弘扬工匠精神。
10.培育其他新业态新模式。深化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关联,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升级,有效防范数据安全、道德风险,实现制造先进精准、服务丰富优质、流程灵活高效、模式互惠多元,提升全产业链价值。
(三)揭榜方注意事项
具有较强经营实力和研发能力的区内注册企业或园区可单独作为揭榜方,也可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其他企业组成揭榜联合体共同揭榜,揭榜方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工程师团队等,有能力完成包含明确的任务指标参数、时限要求、配套资金投入及发榜方提出的其他条件要求的揭榜任务;
2.对揭榜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须至少包含:攻克核心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关键环节、供给侧改革、整合产业链资源、实现进口替代中的一个或以上子项;
3.揭榜方有能力并承诺保障项目的企业投入,且能够为项目提供研发实施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成果能率先在本企业或本区其他企业落地应用;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基础的企业或园区,包括但不限于: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或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等。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攻关。
5.揭榜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揭榜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揭榜程序
1.揭榜企业或联合体请在9月19日17:30之前内将所需材料盖章签字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sjfgwcyfzk@163.com,待松江区新申报平台上线后再上传至申报平台。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填写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两业融合试点单位)申请表,并与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
3.项目申报须获得项目单位住所所在街镇园区推荐,并将街镇园区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两份),提交至区发改委。
(二)申报材料
1.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两业融合试点单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
(编制提纲详见附件2)
3.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4)
4.近三年财务报表和上年度审计报告;
5.获得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荣誉证明;
6.其他与基本情况统计表相印证的材料。
四、有关说明
(一)区发改委负责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工作,与区财政局、区经委、区科委和申报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共同进行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具体组织实施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
(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揭榜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或不能完成的,经评审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一次或终止项目。项目终止的,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延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对弄虚作假或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区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1.松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两业融合试点单位)申请表;
2.《两业融合发展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试点》编制提纲;
3.试点园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4.试点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2022年9月7日
附件1:松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两业融合试点单位)申请表
申报单位 | (公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上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 上年度纳税额 (万元)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加盖财务三排章) | |||
申报类型 | □示范园区 □示范企业 | ||||
项目试点周期 | 年 | 申报金额(万元) | |||
当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可详附材料) | |||||
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可详附材料) | |||||
附件2:《两业融合发展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试点》编制提纲
一、申请试点单位概况
(一)对于试点园区
1.申请试点单位基本情况:概述成立时间、所在位置、管理机构、相应级别、范围规模、企业构成等。
2.上年度主要经济运行状况:说明园区经营发展情况,包括园区营收、上缴利税、招商引资情况等。
3.上年度产业发展状况:试点园区说明主导产业构成、产值及利税,重点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和产出情况。
(二)对于试点企业
1.申请试点单位基本情况:概述所在地点、企业性质、成立时间、发展历程、涉及领域、所处行业地位等。
2.上年度主要经济运行状况:说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上缴税收、资产负债情况等。
二、试点工作基础和条件
对于试点园区:阐述已有的经济基础、政策措施和区位优势等,以及依托现有产业结构、业态分布等,在两业融合方面已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试点企业:结合自身条件和行业领域特点,阐述企业在行业影响力、科技研发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专利和高新技术成果 转化能力、平台建设、人才保障等方面可为两业融合发展提供的基础保障和优势条件,已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三、试点工作的意义
包括但不限于:攻克核心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关键环节、供给侧改革、整合产业链资源、实现进口替代及在其他领域探索两业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和路径等方面。
四、试点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围绕落实《意见》目标要求,阐述两业融合试点的总体考虑,提出通过试点工作拟达到的总目标,包括预期达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在促进两业融合发展方面可能取得的创新突破等。
(二)具体目标
在总体目标下,逐项列出通过试点拟达到的具体目标.目标尽可能量化、可考核;确实无法量化的,应明确提出通过先行先试,拟实现的具体创新点,包括新业态、新模式等,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等。
五、试点工作任务
对照《意见》中提出的重点领域及任务要求,明确说明拟实施的主要任务.主要任务需体现三个方面内容:
(一)开展试点的主要领域、任务内容和主要举措
说明试点符合6+X产业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10个发榜方向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方向,具体阐明试点目标和举措。
(二)试点项目或平台建设计划
作为落实主要任务的具体体现,提出相关项目或平台建设计划,对主要建设内容、初步方案、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促进作用等加以说明,并明确建设主体,估算建设投资。
(三)试点工作进度计划
根据主要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进度计划、明确责任单位。
六、试点保障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保障,明确组织领导试点工作推进的责任单位或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等;政策保障,为促进试点工作拟出台的政策措施等;资源要素保障,包括土地、资金、人才等。
七、试点单位填报统计表
填报统计表分为园区和企业两类。以园区为主体申报的填报附件3,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填报附件4。
附件3:试点园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标 | 指标名称 | 上年度指标值 | 备注 | |
基本 | 园区面积(平方公里) | 填报实际建成面积 | ||
园区企业数(家) | ||||
园区从业人员总数(人) | ||||
园区营业收入(亿元) | ||||
园区纳税总额(亿元) | ||||
产业发展及两业融合情况 | 区域主导产业1 |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 提供前三位主导产业相关数据,具体内容可在方案中体现。包括主导产业的行业类别、集聚程度及影响力 | |
较上年增速(%) | ||||
区域主导产业2 |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 |||
较上年增速(%) | ||||
主导产业涉及的龙头、行业骨干、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 | 数量(家) | 提供反映影响力和国内排名等方面的佐证材料,重点企业可在方案中说明 | ||
代表性企业 | ||||
园区公共服务类(公共检验检测、金融服务、第三方物流等)平台、生产性服务机构和企业 | 数量(家) | |||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 ||||
代表性平台或企业 | 具体内容可在方案中体现 | |||
服务业中间投入及占企业总投入比重 | 投入(亿元) | 针对园区内制造业企业进行统计汇总 | ||
比重(%) | ||||
服务收入及占企业营业总收入比重 | 收入(亿元) | 针对园区内制造业企业进行统计 | ||
比重(%) | ||||
人才 |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区域内从业人士比例(%) | |||
高技能人才占企业技能劳动者比例(%) | ||||
科级 | R&D经费支出占比(%) | |||
人均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 ||||
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数量(个)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数量(家) | ||||
园区信息化投入占园区营业收入比重(%) |
附件4:试点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标 | 指标名称 | 上年度指标值 | 备注 | |
基本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亿元) | ||||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 ||||
员工总人数(人) | ||||
资产总额(亿元) | ||||
经营 情况 | 营业收入(亿元)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利润(亿元) | ||||
纳税额(亿元) | ||||
人均营收额(百万元) | ||||
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排名 | 提供佐证材料 | |||
品牌国内排名 | ||||
两业融合发展情况 | 服务业中间投入及占全部总投入比重 | 投入(亿元) | 服务业中间投入方向及内容简述;提供佐证材料 | |
比重(%) | ||||
向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收入及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 | 收入(亿元) | 服务方向及内容简述;提供佐证材料 | ||
比重(%) | ||||
人才 |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区域内从业人士比例(%) | |||
高技能人才占企业技能劳动者比例(%) | ||||
科级 | R&D经费支出占比(%) | |||
人均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 提供佐证材 | |||
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数量(个) | 提供佐证材 | |||
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或其他类似称号数量(家) | 提供佐证材 | |||
企业信息化投入占园区营业收入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