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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支持加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相关企业:

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宝经规〔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支持加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企业力度,对新引进及增资的外商投资项目,注册资本中外方出资达600万元及以上且在1年内到位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宝山的外资企业。

2、申报“利用外资”政策的企业,须符合新引进及增资的外商投资项目,注册资本中外方出资达600万元及以上且在1年内到位,

3、实际到位资金交易日期应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至2022年3月31日前,且未享受过政策的到位资金。

4、企业应当如实完整填报“上海外资信息管理系统”月报,实际到位资金数据必须通过系统审核可计入区实到外资额。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期限:即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

2、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

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及享受资金后5年内不外迁承诺书。

新设或增资企业注册资本(变更)证明、股东出资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宝你惠”政策直通车(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选择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4、审核流程: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商务委按照一般程序开展审核。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宝山区商务委员会外资发展科

联系人:蔡欣春、郑舒月

联系电话:56160277、56176506

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申报单位书面申请内容提纲

企业概况

基本情况

企业主要产品及服务领域、行业地位、员工数量(交社保)、今后五年发展方向及规划等

企业投资方(资金来源地、实际控制人)情况、注册资本到资情况,企业获战略投资情况

企业企业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利润及税收、解决就业情况,未来三年预期销售收入、利润及税收、解决就业情况及相关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支持加大利用外资)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街、镇(园区)


申报时间

2022年  月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1年销售收入(万元)


纳税总额

(万元)


申请信息

申请类别

■支持加大利用外资

新设/增资日期


新设/增资金额


到资时间


到资金额


拟申请金额


开户名


开户行


企业银行账号


附件3:企业承诺书

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我单位            公司,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现申请《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政策条款。

我单位承诺如下:

在享受《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资金后的5年内不迁出宝山。

如因各类原因确需迁出的,我单位自愿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资金,并积极配合扶持资金追缴工作。

近两年在进出口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多方面无违法行为。

申请单位公章: 

                           2022年  月  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