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非国有文创园区运营主体减免租金补贴的申报指南
黄商务委〔2022〕7号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沪府规[2022]5号)《黄浦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黄府规[2022]1号)《黄浦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黄府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黄浦区非国有文创园区运营主体减免租金补贴的申报指南》(以下称《申报指南》),对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支持范围
鼓励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运营管理主体,向受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的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参照租金减免总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主体
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市、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的运营管理企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在本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资比例低于50%;
2、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需经市或区级认定,产业导向应符合《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管理办法》(黄经委规〔2021〕1号)的要求;
3、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的房屋属性为非国有,国资比例低于50%;
4、已实际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以内租金;
5、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确保园区运行安全有序。无安全生产事故;
6、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需有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无消防安全事故;
7、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需严格规范相关防疫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日常消杀、医废处置、扫码测温等各项工作;
8、需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实施联络员制度,并定期报送园区、楼宇和空间统计信息。
四、支持方式
事后一次性资助。
五、申报材料
1、《2022年黄浦区非国有文创园区运营主体减免租金补贴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与载体产权所有方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4、载体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及减免租金企业的基本信息;
5、载体运营企业与受减免租金主体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载体运营企业出具减免租金的协议或补充合同复印件等凭证(减免租金协议或合同需因疫情产生)。
六、申报流程
请在7月29日之前提供以下材料:
1、将填报好的《2022年黄浦区非国有文创园区运营主体减免租金补贴申报表》(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评审用电子版PPT报送区商务委;
2、地址:山东中路1号黄浦区机关大楼1号楼西9楼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文创品牌部;
3、联系方式:33134800-20956或20975
4、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同步报送电子版。
七、评估监管
申报单位应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以及截留、挪用文创资金或拒不履行被评估监管义务的申报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将已拨款项全部收回,上缴财政。取消申报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五年内申报文创资金的资格。把企业违规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八、附则
区商务委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本《申报指南》由区商务委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黄浦区非国有文创园区运营主体减免租金补贴申报表
附件: 202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