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园开展2022年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张江高新区普陀园现就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张江高新区普陀园范围之内的企业、机构,企业需填写火炬统计企业报表;在项目正式申报后,保持注册地稳定。
二、申报要求
1、各类申报须符合项目指南(附件)要求。
2、项目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3、申报材料需齐全、完整,且清晰可辨认。证明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扫描件,如需使用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后,在信息化系统内上传(第一批申报项目的主体,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加盖公章的,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系统内填报情况应当与提交的证明文件保持一致。
4、申报主体需对所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有效等情况予以承诺。
5、如申报主体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迁出张江高新区普陀园,原则上项目不再支持、资金不再拨付。
三、申报程序
2022年重点项目采取分批次评审的方式组织。(第一批:评审6月10日16:30前提交的项目;第二批:评审7月31日16:30前提交的项目。)
(一)在线提交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至7月31日16:30。申报主体请于5月30日10:00起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czkjtr/)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项目提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二)地区推荐
建议申报主体在申报阶段,与注册地所属地区投促中心联系,由地区投促中心结合申报项目情况和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与区域产业导向匹配情况,择优推荐。地区投促中心推荐情况,将作为区级初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一批推荐项目由地区投促中心汇总后形成推荐函并加盖公章,于6月13日上午11时前,送交至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创新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楼1108室)。
第二批推荐项目由地区投促中心汇总后形成推荐函并加盖公章,于8月4日上午11时前,送交至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创新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楼1108室)。
(三)信用承诺
请申报主体在申报阶段,通过“信用普陀”网站自主进行信用承诺。网址https://www.shpt.gov.cn/xypt/promise/page_xycn.html,点击“申请政府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通过法人一证通上传扫描件。
平台技术联系:
肖 锐 18721082027
许小兵 13482569491
业务联系:
胡颖莹 5256488-2354
钱婷婷 52564588-2343
四、区级初审
普陀区科委组织区相关单位,对在线提交的项目开展初审,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是否符合张江高新区普陀园发展导向,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佐证材料、资格证明等材料提供情况,结合地区投促中心推荐情况,会商研究并择优推荐项目。
初审中,将通过普陀区公共信用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对申报单位有重大失信行为的,其项目不予推荐。
五、其他
1、申请主体不得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张江示范区相关政策支持资金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个人代理编制材料或提交申报的,一经查实,后果自负。普陀区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普陀区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普陀区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主体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普陀区科委举报(举报邮箱:zhongjiaqing@shpt.gov.cn ;邮寄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楼1108室,邮编:200333)。举报截止时间至项目批复下达之日。
2、如对项目申报有疑问,可向普陀区科委、各地区投促中心或上海科创办咨询(咨询邮箱:wangshumin@kcb.sh.gov.cn、lilijun@kcb.sh.gov.cn)。上海科创办将另行编制重点项目指南解读供申报主体了解相关要点和注意事项。
普陀区科委
联系人:钟佳青、张家骥
52564588-7163、1318
各地区投促中心
信息化技术支持
1.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
技术支持电话:18616364286
2.专项资金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
项目申报技术支持:33832829
技术支持邮箱:shipsships@126.com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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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2年重点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