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400 004 5158

嘉定区技术改造项目评审细则


嘉定区技术改造项目评审工作,按照市、区两级相关政策精神,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评审依据市、区两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单项审计报告、项目环评等有关材料开展,主要就项目申报预算的政策相符性、技术先进性、价格公允性、经济合理性、环境影响等进行评审,对项目总投入范围进行认定,并进行现场验收。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

专家评审组一般由工程、技术、财务、环保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工程、技术、环保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财务专家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财会职称。

评审流程包含四部分:

一、项目总投入范围认定。

由申报单位提供项目投资的有效购置发票、报关单等单据复印件。扶持资金支持的项目投入范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

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建筑工程和投资估算(不包括土地购置费用)。主要包括与申报项目实施相关的厂房、仓库、办公室等建筑物投资以及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基础设施及装饰油饰等工程投资,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等。需附总图。

(二)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内容和投资估算(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主要包括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三)设备、工具、器具购置

包括建设单位或在企、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列出设备明细清单和价值。设备清单需要达到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尝试,包括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价格、数量、国产/进口、使用能源类型、能源消耗水平、是否工艺专用设备等。对于重大关键设备(单个设备价值超过300万元的设备)需进行论证,并提供论证意见,包括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必要性、拟选供应商、设备询价文件、环境影响、配套条件等。

(四)其他投入

软件,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软件购置费用;专利,用于技术改造的专利申请费用、专利许可使用费、专利技术引进费、专利技术转让费;试验,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委外检验检测费用;检测,设备各项检验检测费用、试制产品的各项检验检测费。

(五)其他费用

建设用地费。

二、项目总投入价格核定。

组织评审专家组就项目申报预算的政策相符性、技术先进性、价格公允性、经济合理性、环境影响等综合评审,完成项目核价、打分。

(一)政策相符性评价。重点关注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技术改造扶持资金扶持范围,是否与嘉定区产业发展重点相符等。

(二)技术先进性评价。重点关注申报项目采购设备及所建生产线的工艺技术水平,项目建设内容和考核指标合理性等。

(三)价格公允性评价。重点关注申报项目采购设备及所建生产线相关价格的公允性,所购数量的合理性等。

(四)经济合理性评价。重点关注申报项目资金筹措、财务状况和资金投入等。

(五)项目环境影响核实。重点关注申报项目的工艺类产污设备是否纳入环评影响报告范畴等。

三、专家组现场项目验收。

区经委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最终确认项目投资内容。

(一)验收条件

1.项目按照资金申请报告的建设内容实施,已完成项目建设;

2.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并稳定试运行一定时间;

3.具有技术改造项目审计经验的A类资质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4.项目资料齐全、完整。

(二)验收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审计报告;

3.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验收方式和内容

项目验收采用会议评审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专家组对照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计报告、项目环评材料,就项目是否已经完成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审核,对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作出整体评价,形成验收意见,第三方机构根据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并上报区经委。

四、网上公示。

验收通过的项目,在区经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由区经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取消扶持资格。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