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金山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 印发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金委办发〔2020〕3号)及《金山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金知局规〔2019〕1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金山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在本区注册三年及以上,且在本区缴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 已设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三)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四) 近两年企业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服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0%以上;
(五) 重视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5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30%;
(六) 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 已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或本年度已获得区级创新资金项目立项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金山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有效发明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最近一次缴纳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
(五)近两年知识产权状况清单;
(六)上海市专利或知识产权工作者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
(八)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和培训的证明材料;
(九)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及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至区知识产权保护科。其中,申请表、申请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并经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盖章推荐。
三、申报期限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16:00。
四、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部门:金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材料受理地址: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11楼1103室
联系人:庄老师、夏老师
咨询电话:57921850
联系邮箱:jszscqk@jinshan.gov.cn
附件:
1. 金山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请书
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上海市金山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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