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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和运营扶持资金的通知


青浦工业园区、西虹桥商务区、徐泾镇、华新镇、朱家角镇,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创建认定及发展扶持管理办法》(青经规(2021)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资源高效率配置,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园区 建设,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和运营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 特色产业园区申报,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创建认定扶持:2021年获得创建认定的区级及以上特色产业园区;

2.运营扶持:(1)首次申报,截至2021年底创建期满一年,且经认定四至范围内注册企业对属地年税收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特色产业园区;(2)再次申报,2021年,园区认定四至范围内注册企业属地年度税收达到5000万元,且与上一申报年度税收相比增幅超过10%或者1000万元的特色产业园区。特别说明:申报扶持企业注册地址需与园区注册地址一致(园区运营主体企业和园区实地办公且注册在张江高新区青浦园的企业例外)。

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参见《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创建认定及发展扶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1.《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1);

2.2021年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入驻企业情况表(附表2); 

3.申报单位20192021年已享受区扶持资金情况;

4.园区实地办公且注册在张江高新区青浦园的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加盖属地公章的相关情况说明。

5.园区运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等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企业于2月8日起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提出线上申请,并提交书面申报表及申报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提交至属地单位,一份提交至区经委)。

2.审核。区经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召集相关单位联合会审;会审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定。

3.资金拨付。经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定后,由区经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兑现扶持资金。

四、受理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月18日

联系人:产业园区科 周乔乔 杜平

联系电话:59732846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6室

附件:

1.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平台)扶持资金申请表

2.2021年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入驻企业情况表

3.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创建认定及发展扶持管理办法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2月7日

附件材料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