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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松府规〔201810号)等文件精神,为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促进本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现就做好2020年度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申报对象:在本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二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复核对象:2018年度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认定条件

(一)通用条件
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或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0%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属全国领先地位。

2.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含1项),或者近两年以来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市级以上专有技术1项以上(含1项),R&D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3%,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等称号或入选上海市重点保护商标目录。

 4.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对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新兴产业优先支持。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本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确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
在申请或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2018
年至今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3.
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
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5.
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http://xmpt.songjiang.gov.cn),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附件(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上传)。网上申报时间727-821日。

(二)书面申报

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线打印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交所在的街镇或开发区审核。

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如同意推荐,街镇、开发区申报平台生成《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初审意见表》。

申报企业将《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初审意见表》等申报材料(一份)于828日前报送区经委企业服务科受理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在线填报并提交后打印);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初审意见表(镇、开发区、投促分中心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两年的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企业纳税证明;

5、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书和证明复印件。如本市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细分领域排名证明、或者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的行业排名报道,发明专利证、软件著作权证、科技成果证明,市级及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区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认证,质量体系认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名牌产品、名牌明日之星、高新技术企业证等。

6、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7、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说明;

8、企业信用报告(包含经营异常记录、欠税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

(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热胶装订。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富铁刚,夏青

电话:3773717037737302

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801
 

附件:1、告知承诺书

  22020年度需参加复核的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0722

 

 

附件:附件2:松江区2020年度需参加复核的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docx

附件:附件1:告知承诺书.docx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