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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虹口区

对于首次获得上海市“专、精、特、新”授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通过复评的“专、精、特、新”授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闵行区

对当年度首次被评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对当年度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两年后需复核,当年度通过复评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对首次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奉贤区

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奉贤区“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复核或再次认定为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松江区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 20 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给予一次性资助 10 万元;

嘉定区

对首次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徐汇区

对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扶持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普陀区

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复评再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杨浦区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由区财政局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资助。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市级认定文件有效期内的,由区财政局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资助;

宝山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 万元、10 万元。

青浦区

对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5 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复核或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 万元资助;

金山区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

崇明区

对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