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2021年度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申报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对临港新片区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参与临港新片区企业贷款服务的积极性,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沪自贸临管规范[2020]9号) 文件精神,现启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4日
二、申报企业条件:
1、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及税收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的企业。企业纳税情况正常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标准以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最新规定为准;
3、纳税情况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贷款,以及参与民间接待和投资资本市场;
5、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重点支持范围:
1、符合临港新片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2、获得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上海市创新基金项目、上海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创新型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小巨人培育企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企业等称号的企业;
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和拟挂牌企业;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新板挂牌和E板挂牌企业等。
企业即日起至11月24日:企业提交申请相关材料(《附件1:临港新片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申请书》)至临港新片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地址:申港大道 200 号综合楼 716
葛老师( 投促中心) 58285050-8071
马老师( 金贸处) 6828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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