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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发挥优秀创新团队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长宁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区科委将启动2021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申报团队项目符合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信息服务业”领域内优先发展的产业,重点聚焦人工智能、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区块链、工业互联网、5G等产业以及协同创新领域;

3、申报单位信用良好。

二、申报材料

1、《2021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技术合同、研发项目立项等);

4、申报团队个人与申报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止;

2、受理地址:长宁区安西路35号403室;

3、申报方式: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申报系统(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7c5807e7-4411-4bd4-8dd5-46c7dbfae8d6)点击“立即办理”进行在线申报、提交证明材料。经初审通过后,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受理处。

联系人:吴老师52388293、李老师52388296

四、政策扶持

根据《长宁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计划,对经过审核认定为2021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五、管理制度

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度长宁区“科技之星”团队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及承诺书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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