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企业挂牌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推动宝山产业能级提升和创新驱动发展,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对宝山区经济发展支持作用,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暨“展翅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宝府规〔2020〕1 号)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我区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股交中心”)挂牌扶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
对股改后在上海股交中心E板和科创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中介费扶持,对在E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对在科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扶持,区外挂牌企业迁入本区可参照执行。
企业挂牌扶持资金按年度分三次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即:
1、在挂牌成功后可申请首次扶持,最高50万元(申请编号Ⅳ-2-6)。
2、企业首次扶持申请成功后2年内可继续申请后续两次扶持,根据营业收入、引入风投等企业实际发展情况确定具体扶持金额(依次申请编号Ⅳ-2-7、编号Ⅳ-2-8)。
申报材料
1、首次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宝山区金融专项资金扶持申报表(由所属街镇(园区)盖章,PDF版本)(2)上海股交中心“关于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通知”或“关于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科技创新板挂牌的通知”(PDF版本)(3)企业前一年度完税证明材料(PDF版本)(4)“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或有,PDF版本)
2、后续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宝山区金融专项资金扶持申报表(由所属街镇(园区)盖章,PDF版本)
(2)上海股交中心“关于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通知”或“关于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科技创新板挂牌的通知”(PDF版本)
(3)企业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PDF版本)
(4)企业前一会计年度完税证明材料(PDF版本)
(5)企业引入风投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或有,PDF版本)
二、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发改委(金融办)将对申报内容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正。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发改委(金融办)按照一般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
2、申报网址: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在金融服务支持栏目中选择金融专项扶持相关条目(编号Ⅳ-2-6、编号Ⅳ-2-7、编号Ⅳ-2-8)进行申报。
3、申报期限: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10月19日起至10月30日止,后续申报时间待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