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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的通知


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根据《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松科委规〔2020〕2号)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集群试点工作一般以产业园区、经济小区等管理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为主体。

二、申报条件

1产业市场前景广阔、特色优势突出,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产业园区、经济小区申请集群试点,必须对产业的发展有愿景,对集群试点建设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实施性的规划。3科技领军企业申请集群试点,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对所在地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对集群试点建设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实施性的规划,对集群内企业必须发挥服务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申报材料

1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申报表;

2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计划(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组织保障);

以上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退还)。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另附电子版一份),于2021年10月13日前送达园中路1号522室松江区科委科技发展科。

邮箱:sjkw02@163.com

联系电话:3773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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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申报表

2.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计划

3.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现状与目标

4.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主要企业汇总表

5.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主要服务机构汇总表

6.松江区XX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资金预算表

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