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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1年度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金的通知


金科〔202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新金山发展公司、二工区发展公司:

根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 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委办发〔2020〕3号)和《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实施细则》(金科〔2020〕26号)文件精神,经核定,现对“金山区金属材料及表面改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2021年度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企业核定拨付资助资金60万元(其中区本级36万元、镇级24万元)。

资金通过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至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并须实行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金拨付明细表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附件:2021年度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金拨付明细表.xls

金科〔2021〕30号_关于拨付2021年度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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