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虹口区企业研发基地建设和创新产品市场培育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虹商务〔2021〕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实施意见》(虹府办〔2019〕8号)《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文件精神,为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现将开展2021年度虹口区企业研发基地建设和创新产品市场培育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登记在虹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区商务委认定,符合下列条件:
1.2020、2021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
2.2021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
3.产品列入2020、2021年“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
二、支持标准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技术中心按就高但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2.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3.对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每项给予5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可登录邮箱hkswwxz@126.com,密码123456abc,至文件中心下载;
2.通过认定或评价结果的证明文件。
四、申报方式
1.书面申请材料一套(加盖公章)。
2.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0日。
3.联系方式: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产业发展科
地 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305室
联系人:施 洋 25658338
陈林娇 25658349
附件: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