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金山区改制上市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工业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建设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做好2021年金山区改制上市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此次申报截至2021年8月15日前已完成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或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境内外拟上市企业;或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或境内外主要股票交易市场正式受理的境内外拟上市企业;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
2.申报主体已列入我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
二、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金山区改制上市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方式和额度按照《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金经委〔2020〕45号)的文件执行。
三、项目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以电子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进行。
1.电子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专项资金申请表,其他相关电子及扫描件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材料要求),电子文件名按照序号标注好附件序号。
2.书面申报:申报单位打印附件1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专项资金申请表及其他相关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胶状成册,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纳税地的镇(工业区或区属单位)。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周五)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各镇(工业区或区属单位)应对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明确支持理由,由镇(工业区或区属单位)主要领导在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专项资金申请表和金山区2021年改制上市资金申报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材料汇总后通过政务平台发送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方旭婷,纸质材料经审核后,于2021年9月10日(周五)下班前报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政府1号楼1121室),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项目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旭婷 电话:57921750
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区政府1号楼1121室
各镇(工业区或区属单位)联络方式
序号 | 镇(工业区) | 座机 | 地址 |
1 | 枫泾镇 | 67361035 | 亭枫公路6728号 |
2 | 朱泾镇 | 67313069 | 朱泾镇临仓街 188号 |
3 | 亭林镇 | 67232156 | 亭林镇兴工路 225号 |
4 | 漕泾镇 | 67296365 | 亭卫公路3316号 |
5 | 山阳镇 | 57243660 | 山阳镇亭卫公路1500号三楼西303室 |
6 | 金山卫镇 | 57263167 | 老卫清路288号金山卫镇政府二楼1213经发办 |
7 | 张堰镇 | 57212507 | 张堰镇康德路 328号 |
8 | 廊下镇 | 57391431 | 廊下镇景乐路228号1号楼507室 |
9 | 吕巷镇 | 57370057 | 吕巷镇朱吕公路6858号3楼3-8办公室 |
10 | 工业区 | 57270723 | 金山工业区大道 100号 |
11 | 二工区 | 57255382 | 漕泾镇合展路118号 |
12 | 资本集团 | 67220686 | 朱泾临仓街600号 |